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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時間:2022/5/24 8: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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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里的大學生如果需要實習的話,往往需要去對應的企業來實習,那么在實習的過程中,就需要企業給大學生相應的實習證明,那個實習證明應該怎么寫呢?接下來由找法網小編為大家帶來實習證明怎么寫的詳細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實習證明怎么寫
茲有_________學校_________專業_________同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實習該同學的實習職位是_________該學生實習期間工作認真,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夠虛心向富有經驗的前輩請教,善于思考,并能夠舉一反三。對于別人提出的工作建議,可以虛心聽取。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加班加點完成任務。能夠將在學校所學的知識靈活應用到具體的工作中去,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同時,該學生嚴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實習時間,服從實習安排,完成實習任務。尊敬實習單位人員。并能與公司同事和睦相處,與其一同工作的員工都對該學生的表現予以肯定。
特此證明。
_________(實習單位蓋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實習是否要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是勞動者。學徒和實習不屬于勞動,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所以實習期間和單位之間不是勞動合同關系,現在還是學生的實習者,要等你畢業后才能和單位締結正式的勞動合同關系。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三、試用期與實習期的區別
1、在我國勞動合同法中,只有試用期而沒有實習期的規定,日常所稱的職工在用人單位的實習期實際上就是勞動合同法中所規定的試用期,只是日常稱謂不同而已。
2、另外,有一種情況是指在校學生在尚未畢業的情況下,到單位實習,這種情況下的學生實習是學校教育的延伸,并不等于就業,實習生與實習單位間不屬于勞動關系。
3、《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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